網路賭博 、地下匯兌達217億 法院裁定郭哲敏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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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賭博 、地下匯兌達217億 法院裁定郭哲敏收押禁見

網路賭博 、地下匯兌達217億

網路賭博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經營線上賭博,同時又設立多家公司,將境外博奕所得結匯為新台幣作為公

司資本,違法經營地下匯兌,經手金額高達217億餘元,甚至利用未經認證的電子錢包詐騙客戶供己花用,

郭男潛逃出境後昨(8/10)遣返回台,新北地檢署認為郭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洗錢防

制法》、《刑法》賭博及詐欺取財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今天(8/11)下午裁准收

押禁見。

新北地院理由指出,經訊問郭哲敏後,認他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 條第1 項前段之指揮犯罪組織

罪、《銀行法》第29條第1項、《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罪、《洗錢防制

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刑法》第268條前、後段之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聚眾賭博罪、《刑

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的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考量郭哲敏涉犯重罪 網路賭博 ,並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之虞,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

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檢署表示,在偵辦郭哲敏涉嫌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的過程中,郭哲敏事先出境是否有人員涉有行

政違失,及洩密瀆職等刑事責任部分,新北地檢署已分調字及他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偵辦中。

另外,全案被告都已全部到案,新北地檢署將盡速調查釐清相關刑事及行政責任,並適時對外公布、毋枉

毋縱,以打擊犯罪及維護社會公義。

郭哲敏擔任AE集團董事長,經營項目為博弈事業,2018年又成立睿世軟體公司,提供包網、博奕遊戲開發

等產品服務,同時提供後台API技術端客服及串接第三方支付功能,以開通睿世公司設計於博弈平台、博奕

遊戲中的入出金功能,供不特定人透過網際網路下注簽賭。

賭客的玩法,只要賭贏即可依據睿世公司設定於賭博網站的賠率獲取彩金,若賭輸則賭注歸各賭博網站所

有,睿世公司則收取軟體出售價金、相關服務費用及就賭博網站之獲利抽成,出售軟體及提供服務的對

象,則包含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地賭博網站業者,以此方式與境內外賭博網站業者共同經營賭博網站謀

利。

由於經營博奕事業有大量的資金,郭哲敏為了將這些犯罪所收入匯兌成為各交易所需法定貨幣或虛擬貨幣

的需求,又規劃地下匯兌架構,陸續成立多家公司,找員工充當人頭負責人,經營人民幣、港幣、新台

幣、美元、菲律賓披索、其他外幣以及虛擬貨幣等異地換匯業務,將AE集團境外所得結匯為新台幣後作為

睿世公司換匯、經營資本,同時協助賭客完成資金跨境匯兌移轉,總計經手匯兌金額高達217億154萬5434

元。

不僅如此,郭哲敏還透過員工找上必礦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林秉文,想要使用該公司開發的PG點數電子錢

包,進行金流處理,由於當時PG點數系統就一般自然人部分並法進行實名認證,容易成為犯罪所得洗錢的

管道,林秉文卻同意郭哲敏開通由自然人會員直接以PG點數換取新台幣或虛擬貨幣的管道,郭因此利用這

個方式詐騙許多玩家點數,最後再將點數換成新台幣,供郭私人花用。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AE集團大帳房杜韋蓁在內的16名成員,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

法》、《洗錢防制法》、《刑法》賭博及詐欺取財罪起訴,詐欺集團收水人員翁治豪、必礦科技負責人林

秉文,則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取財罪起訴。目前仍在新北地院審理中。

至於郭哲敏及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品言等3人,因傳拘無著,由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近日,張、陳2人陸

續到案,檢察官已將2人收押禁見,如今郭哲敏被遣返回台,再被法官裁准收押禁見。